近年来,随着加密货币交易所、外汇平台及各类金融交易平台层出不穷,“返佣”模式成为平台吸引用户的重要手段。所谓“交易所搞返佣”,通常指平台或代理商将用户交易产生的手续费按比例返还给介绍人,形成“拉人头返利”的链条。很多用户和从业者关心:交易所搞返佣的被抓吗?答案是:在特定情形下,不仅可能被刑事追诉,而且已有大量真实判例。

首先,需要厘清“返佣”本身的法律性质。若返佣仅基于用户自身真实交易量,将部分费用让利给客户,属于商业促销行为,一般不被认定为犯罪。但如果返佣模式具有“推荐他人注册、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”的特征,则极易被认定为传销活动。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,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要求“以推销商品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,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,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,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,引诱、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,骗取财物”的行为。交易所返佣若采用多级分销、人头计酬,便掉入该罪名的射程。

其次,即便不构成传销,若返佣涉及虚假宣传、诱导投资、无牌照经营等,也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。我国对证券、期货、外汇等金融业务实行特许经营,未经批准擅自开展“交易所”业务并收取手续费返佣,属于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非法经营证券业务。2021年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中,某境外外汇平台在国内发展代理,以“返佣”为诱饵吸引客户入金,代理人员最终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。此外,如果平台本身是虚假盘、资金盘,返佣行为则成为诈骗犯罪的共犯结构,参与者不仅返佣所得被追缴,还要承担刑事责任。

从司法实践看,被查处的“交易所搞返佣”案件通常具有三个共性特征:一是返佣比例高且层级超过三级;二是平台没有合法金融牌照;三是用户盈利困难,主要收入来自新用户入金。办案机关在认定主观明知时,会考量从业者是否了解平台资质、是否参与宣传推广、是否从下线交易中持续抽佣。一旦被认定为主犯或积极参与者,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即使身处境外服务器,只要返佣代理在国内运营、发展客户、收取报酬,中国司法机关即具有管辖权。近年来多地警方开展“猎狐”“断卡”行动,专门打击跨境交易平台推广代理。已有大量代理在机场、口岸被抓获,返佣账户被冻结。还有人认为“只拿佣金、不参与运营”就安全,但法律上将帮助推广、发展下线视为共同犯罪或帮助犯,返佣金额即违法所得,司法机关可依法追缴并量刑。

综上,交易所搞返佣是否被抓,取决于返佣结构是否以“拉人头”为核心,以及平台是否具备合法资质。对于单纯返佣促销,应保留真实交易凭证,避免层级计提;对于多级分销式返佣,则已踩踏刑事红线。从多个生效判决来看,搞返佣不仅可能面临罚款和没收,更会身陷囹圄。任何以“返佣”为名、实为发展下线的模式,必然受到法律严惩。